一、電池充、放電時,電池液位的變化情況:
1.電池放電時:電池液滲入電池極板孔隙內,所以電池液液位會下降。
2.電池充電時:電池液被排出電池極板的孔隙,所以電池液液位會上升。
二、關于電池液的損耗:
1.電池在充電時,尤其是接近氣化階段(CassingCondition),電學反應是電池液的水份被電解。以氫(H)和氧(O)的氣體溢出,從而使電池液容量減少,濃度增加。
2.電池在放電時,也會出現上述反應,但沒有充電時強烈,但在大電流連續放電時,上述反應失水也相當強烈。
3.在激烈的電化學反應中,如果電池液液位過高,則排出的氣體會帶著電池液一起飛濺溢出,從而電池液液位下降(其中電池液中的硫酸H2SO4隨著電池液的溢出而損失)。如果利用補充純水保持液位,則會使電池液的液度變化(即電池液比重不足)。由于各個單元的電池液飛濺溢出情況不一樣,經這樣補水后各個單元電池之間的比重不一致,形成各單元電池之間的電位差,從而影響電池的效能。所以在電池使用中要力求避免這種情況出現。
三、為什么要補充純水:
1.要求在任何時候不論電池液液位變化如何,電池液都必須浸沒極板(極板不可露出電池液),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它在設計上的要求(容量)。電池容量與電池極板所接觸的電池液的面積有關。
2.電池在運作中應保持電池液應有的濃度及各個單元電池之間的濃度的一致性。否則各個單元電池之間存在電位差,產生環流而影響電池組的效率。電池電壓和電池液的濃度有關。
3.正確補充水對電池的效能和使用壽命有重要影響且可減少和降低硫酸鹽化。
四、怎樣補充水:
1.必須在電池充滿電后1-2小時內進行
2.在電池使用之后,測量液位(以防濺板為基準),應仍可(確認在上個充放電周期內電池極板沒有外露)檢出。
3.補水后液位應高于防濺板5-10mm,但不可過高(以防濺板為基準)。
4.經過若干個充放電周期后,把電池液充電至不能再充時,測電池液比重,若比重過低或各個單元電池比重不一致,則應加硫酸。把比重重新調整到(1.27-1.29)G/CM3之間(使各個單元電池液比重接近一致)。調整后再進行充電使電池液均勻,此項要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五、注意事項:
1.在正常使用時,一個充放電周期內,一個單元電池的水分損失約4ml/100Ah的水量。例:一個500Ah的單元電池大約應補充20ml的純水。
2.補水后,電池液的液位務必不可超出防濺板10mm,原因為:A.液位過高,電池液容量接觸到電池極板間連焊接的鋁排,會形成電池液的離子污染,從而使電池組放電加強,損害電池容量和壽命。B.液位過高在電化學反應時會引起電池液飛濺溢出,導致電池液濃度降低,從而降低電池容量和電池電壓。且飛濺出的電池液會對車體和電池造成腐蝕作用。
3.如電池液位不足,則在電池使用時,電池極板上端部分會外露于電池液,這樣就減少電池極板參與電化學反應的面積從而降低電池的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