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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在廠區時速及操作規范要求叉車在廠內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10km/h。 廠區不屬于國家公路道路范圍,現在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規定,叉車在廠內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10km/h,這是叉車操作員培訓課程中要求的,叉車司機應通過叉車操作培訓,取得上崗證,才能上崗。
1、運行前要檢查剎車系統有效性和電池電量是不是充足,如發現缺陷就在運行前處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運貨物時不允許用單個貨叉運轉貨物,也不允許用貨叉尖端去挑起貨物,必須是貨叉的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地放在貨叉上 3、平穩起步,轉向前一定要先減速,正常行駛速度不要過快,平穩制動停車 4、不準在貨叉上站人,叉車上不準載人運行 5、對于尺寸較大的貨物要小心搬運,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的貨物 6、定期檢查電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來檢查電池電解液 7、停車不用前,要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叉車擺放整齊,停車并斷開整車 8、電源電量不足時,叉車的電量保護裝置自動開啟,叉車貨叉將拒絕上升操作,禁止繼續載貨使用,此時應該空車駛到充電機位置給叉車充電。 9、充電時,先斷開叉車工作系統與電池的連接,再將電池與充電機連接,再連接充電機與電源插座,開啟充電機。 10、通常情況下,智能型充電機無需要人工干預,非智能充電機,則可以人工干預充電機輸出電壓與電流值,通常電壓輸出值比電池標稱電壓高10%即可,輸出電流應該設定為電池額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電池,充電機輸出電壓與電流可設26V,21A) |